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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其他 (OUT) 184/96
  • 公佈日期
    1996-06-25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修改 / 規章;條例 / 培訓 / 權限;管轄權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教學委員會 / 人員任用 / 教學人員 / 實習 / 期限;期間 / 知識評核 / 進入(公職) /
  • 摘要
    修改一九九五年八月一日《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內部規章》。
  • 頁數
    第1133頁
  • 註記
    若干修改於公佈翌日生效。
    修改《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內部規章》(其他類第143/95號)第一條、第五條、第十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八條、第七十條和第七十一條,該內部規章是根據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6/94/M號法令第十七條C)項而刊登的。
    一九九七年八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48/GM/97號批示修改第五條第二款b項、 c項及h項、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5/2001號行政法規廢止《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內部規章》第一條、第五條及第十條之條文。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3/2001號法律廢止《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內部規章》第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八條和第七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