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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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101/9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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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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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1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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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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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修改 / 合同 / 監督;監管 / 稽查;監督;監察 / 技術援助;技術支援 / 企業 / 公共工程 / 氹仔運動場綜合體 / 氹仔島 / 負擔 / 本地區總預算 / 1995 / 1996 / 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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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就執行仔綜合運動場B及D期工程之一般協調、輔助及監察之合同金額──廢止十二月二十六日第322/96/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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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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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公佈的第322/96/M號訓令。本訓令已被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公佈的第101/97/M號訓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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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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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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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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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