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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11/99/M
公佈日期
1999-01-25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生效
敘述詞
在職程內晉升
/
主任;主管;區長;警長;組長(小組)
/
消防隊
/
摘要
提升一名傑出之消防隊區長。
頁數
第57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66/94/M號法令,核准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若干廢止。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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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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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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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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