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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160/99/M
  • 公佈日期
    1999-05-24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規範;規定;規條 / 安裝;設施 / 設備 / 兒童;孩子 / 青年 / 殘疾人士 / 運作 / 規章;條例 / 人員 /
  • 摘要
    核准《兒童及青少年院舍之設立及運作之規範性規定》。
  • 頁數
    第1126頁
  • 註記
    本法規於公佈三十日後生效。現在運作之兒童及青少年院舍,應在最長一年時間內配合《規範性規定》所訂立之運作條件,該期限得透過澳門社會工作司之決定以相同年期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