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164/99/M
  • 公佈日期
    1999-05-24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委任 / 助理總檢察長 / 定期委任 / 高等法院 /
  • 摘要
    任命中級法院法官及助理總檢察長,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高等法院法官職務。
  • 頁數
    第1137頁
  • 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