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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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172/9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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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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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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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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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訓令 / 學習計劃 / 學士 / 大學學位 / 高等教育;大專 / 補充課程 / 課程 / 藝術 / 實習 / 報告書 / 視覺藝術學院 / 澳門理工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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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澳門理工學院視覺藝術學校之平面設計課程內增設頒授平面設計學士學位之補充學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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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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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訓令被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63/2000號社會文化司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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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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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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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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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