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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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199/9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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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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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8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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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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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承攬合同 / 合同 / 公共工程 / 氹仔島 / 路環島 / 負擔 / 本地區總預算 / 1992 / 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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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233/94/M號訓令,有關執行「建造路東堤基」承攬工程所訂定之分期支付之款項──廢止十一月七日233/94/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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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6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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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一組第233/94/M號訓令所定的分期支付款項方法。
廢止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一組第233/94/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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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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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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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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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