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06/99/M
  • 公佈日期
    1999-05-31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訓令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安裝;設施 / 應用;使用 / 通訊衛星 / 廣播 / 電視 / 電訊 / 企業 / 費用;稅率;收費 / 稽查;監督;監察 /
  • 摘要
    給予宇宙衛星通訊服務有限公司准照,以便建立及操作一衛星電視廣播系統。
  • 頁數
    第1208-1227頁
  • 註記
    本訓令於公佈翌日生效。
    第1/99號准照的有效期為十五年,由發出日起計。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136/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將附於本訓令的第1/99號許可,自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起續期十五年。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163/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更改其中葡文商業名稱的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