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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30/93/M
  • 公佈日期
    1993-08-1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訓令 / 規定 / 溢價金(批給合同) / 批給;特許 / 土地 / 評估;評審;評核 / 價格 / 建築 / 支付;繳付 / 期限;期間 / 土地法 / 利息 / 失效 / 分類;評核;評分 / 住宅;房屋 / 商業;貿易 / 工業;產業 / 旅館業場所 / 酒店業 / 停泊;停車場 / 公共道路;街道 / 試算表 / 土地工務運輸司 / 財政司 /
  • 摘要
    規範土地法第四十八條二款所指批給溢價金之計算方法。
  • 頁數
    第3895-3918.頁
  • 註記
    本訓令被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16/2004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