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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36/96/M
  • 公佈日期
    1996-09-19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8 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權限授予 / 保安政務司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授予保安政務司。
  • 頁數
    第2086頁
  • 註記
    將以下的權限授予保安政務司: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九期第72/92/M號法令第十一條b項及c項、按第十一條e項規定而導致的第四條第一款a項及c項、第十五條第三款等所載之執行行為,以及根據該法令第十三條而開展的聯合行動的指揮統籌;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五期第50/85/M號法令所載之執行行為;外國人入境、過境、逗留及在本地區定居;一九九零年五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八期副刊第2/90/M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所定的執行行為;一九九零年八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49/90/M號法令第五條所定的執行行為;按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所指之制度,批准該法令附表B組別E所載貨物之進口;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二期第54/91/M號法令所載的執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