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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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26/9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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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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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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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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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訓令 / 調整;更新 / 收費;票價 / 公共服務 / 供水 / 水 / 批給合同;特許 / 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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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一九九八年之新供水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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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8-1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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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訓令於公佈翌月首日開始生效。
修改一九九七年二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第一組公佈的第11/97/M號訓令,該訓令提及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的供水收費。
修改一九九七年二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第一組公佈的第11/97/M號訓令,該訓令提及租錶收費表。在一九九八年內供水收費及租錶收費維持不變。
本訓令被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公佈的第26/2000號行政命令所修改。
本訓令被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59/2010號行政命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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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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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