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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69/95/M
公佈日期
1995-10-09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1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權限授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澳門體育總署
/
承攬合同
/
合同
/
體育設施
/
教育機構
/
游泳池
/
摘要
授權予體育總署署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興建鮑斯高學校游泳池」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頁數
第2132頁
註記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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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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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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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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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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