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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88/97/M
  • 公佈日期
    1997-12-30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2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修改 / 合同 / 稽查;監督;監察 / 公共工程 / 澳門文化中心 / 負擔 / 本地區總預算 / 1995 / 1998 /
  • 摘要
    修改八月四日第190/97/M號訓令(協調/監察澳門文化中心之工程)所指之支付期──廢止第190/97/M號訓令。
  • 頁數
    第1837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九七年八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公佈的第190/97/M號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