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305/93/M
  • 公佈日期
    1993-11-15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費用表;收費表 / 費用;稅率;收費 / 動產租金;動產租賃;租賃 / 設備 / 消防隊 /
  • 摘要
    替代十二月三十一日第324/74號訓令通過租用消防隊設備的收費表。
  • 頁數
    第4255-4256頁
  • 註記
    本訓令的目錄內容已被改正並重新轉載於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
    廢止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四副刊第324/74號訓令核准的租用消防隊設備的收費表(租用消防隊設備從前屬市政廳市政消防隊的權限)。
  • 相關法規
    -
  • 已更改
    -
  • 廢止
    -
  • 不生效
    -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