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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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308/9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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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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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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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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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修改 / 合同 / 稽查;監督;監察 / 公共工程 / 澳門文化中心 / 負擔 / 本地區總預算 / 1995 / 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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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更改十月十六日第275/95/M號訓令(協調/監察澳門文化中心工程)之獲判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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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57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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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公佈的第275/95/M號訓令。
本訓令被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公佈的第177/96/M號訓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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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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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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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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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