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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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324/9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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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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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5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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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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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訓令 / 修改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代替 / 規章;條例 / 車輛使用牌照稅 / 通行准照 / 支付;繳付 / 費用;稅率;收費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運載工具;車輛 / 公路車輛 / 機動車輛 / 澳門市政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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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車輛使用牌照稅」之新標誌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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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543-25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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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更換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16/96/M號法律核准的《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附件二所載之標誌式樣。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257/97/M號訓令取替《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附件二所載的標誌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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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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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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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