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324/99/M
  • 公佈日期
    1999-08-2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權限授予 / 經濟協調政務司 / 燃料產品設施檢查委員會 /
  • 摘要
    將有關燃料產品設施檢查委員會執行職能方面之總督本身權限授予經濟協調政務司——若干廢止。
  • 頁數
    第3186頁
  • 註記
    本訓令於公佈翌日生效。廢止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公佈的第259/96/M號訓令第一條第一款n項,以及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公佈的第264/97/M號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