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326/99/M
  • 公佈日期
    1999-09-0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解除;解散 / 企業 / 權限授予 / 政府代表 / 清算人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授予一名工程師,就峰景酒店解散及清盤作出一切行為。
  • 頁數
    第3418頁
  • 註記
    本訓令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 相關法規
    -
  • 已更改
    -
  • 廢止
    -
  • 不生效
    -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