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4/94/M
  • 公佈日期
    1994-01-24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廢止 / 訓令 / 費用;稅率;收費 / 旅遊 / 旅行社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 摘要
    廢止五月二十八日第60/77/M號訓令(將港幣二十元或等值之其他外幣兌給發行機構)。
  • 頁數
    第32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七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副刊第60/77/M號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