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59/85/M
  • 公佈日期
    1985-03-1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1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其他
  • 敘述詞
    標準化;正常化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文件 / 標誌 / 公共行政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公共行政當局之徽號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行政暨公職司 /
  • 摘要
    增設有關公共行政當局之表格及其他一般用途文件之若干指導性措施。
  • 頁數
    第604-605頁
  • 註記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5/98/M號法令廢止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