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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61/98/M
公佈日期
1998-03-16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1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生效
敘述詞
標誌
/
澳門衛生司
/
摘要
許可澳門衛生司使用本身之標誌。
頁數
第285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29/92/M號法令,設立澳門衛生司--撤銷十二月廿六日第78/90/M號及第79/90/M號法令以及一月廿八日第一六∕九一∕M號訓令。
第5/98/M號法令,規範公共行政當局之公務通訊、徽號及標誌之使用以及紙張之標準化,並簡化若干行政程序及訂定在澳門地區外發出但應在本地區產生效力之文件之一般有效期 —— 若干廢止。
第6/1999號行政法規,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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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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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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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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