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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99/96/M
  • 公佈日期
    1996-04-1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6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權限授予 /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 / 政務司 / 總督 /
  • 摘要
    將總督對在澳門公職人員福利司之執行職能之本身權限授予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
  • 頁數
    第918頁
  • 註記
    本訓令於公佈當日生效。本訓令已被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50/97/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