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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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1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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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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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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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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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澳門特區) / 審計署 / 組織法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職責 / 官僚主義 / 審計 / 審計長 / 效力 / 效率 / 衡工量值式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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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過《審計署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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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7-1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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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律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本法律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條之規定,設立審計署;審計署獨立工作,審計長對行政長官負責。
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732頁內的更正書(第19/2000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