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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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419/9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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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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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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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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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學習計劃 / 課程 / 護理 / 中文;漢語 / 高等教育;大專 /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 鏡湖醫院 / 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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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以中文授課之護理課程之學術及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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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9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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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核准附於本訓令並為其組成部分的附件一及附件二所載的中文護理課程之學術及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護理課程授予專科學位。
本訓令被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41/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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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11/91/M號法令,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第418/99/M號訓令,認可澳門鏡湖護理學院作為私立高等教育機構。
- 第419/99/M號訓令,核准以中文授課之護理課程之學術及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第66/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批准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開辦一護理高等專科學位補充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第79/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開設護理學學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及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第80/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開設護理學學士學位補充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及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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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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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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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