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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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107/9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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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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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5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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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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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修改 / 廢止 / 費用及罰款總表 / 郵電司 / 費用;稅率;收費 / 罰款;罰金 / 無線電網絡 / 電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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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無線電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廢止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1/98/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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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85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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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規於二零零零年一年一月一日開始生效。
廢止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61/98/M號法令。
修改由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60/97/M號法令核准的無線電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的第1305項,第1310項,第 1315項,第 1320項,第 1325項,第 1330項,第 1545項和第1565項之規定。
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38/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第 1545項之規定。
本法令被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1/2001號行政法規所默示廢止。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