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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545/99/M
公佈日期
1999-12-13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0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生效
敘述詞
協約 ;公約
/
國際勞工組織
/
工作;勞動
/
勞工暨就業司
/
澳門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摘要
指定澳門勞工暨就業司作為有權限當局,以履行源自國際勞工組織公約之在澳門執行有關公約之義務。
頁數
第8036頁
註記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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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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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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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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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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