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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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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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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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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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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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執業准照 / 財政局 / 會計員;會計師 / 會計師公司 / 專業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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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刊登於《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之十一月一日第241/GM/99號批示第一款和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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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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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立即生效。
核准給予會計師及會計師公司的執業准照及專業證式樣,該式樣為本行政長官批示附件及其組成部分。
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790頁內的更正書(第22/2000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本批示被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20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