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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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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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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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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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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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籌備委員會 / 澳門旅遊基金 / 澳門格蘭披士大賽車;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 / 項目組 / 籌組委員會;組織委員會 / 運作 / 組成 / 旅遊局 / 旅遊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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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訂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籌備委員會的法律、行政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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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8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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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布之翌日起生效。
廢止刊登於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69/GM/95號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249/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