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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23/2000
  • 公佈日期
    2000-06-0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財政局 / 自治實體 / 自治基金 / 專責公證員 / 公證法典 / 公證手續費表 / 法律上之行為 / 合同 /
  • 摘要
    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府部門按行政長官批示或法律明確規定須簽署的一切行為及合同,必須在財政局內簽立。(公共機關之公證)
  • 頁數
    第686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