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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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2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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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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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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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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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財政局 / 自治實體 / 自治基金 / 專責公證員 / 公證法典 / 公證手續費表 / 法律上之行為 / 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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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府部門按行政長官批示或法律明確規定須簽署的一切行為及合同,必須在財政局內簽立。(公共機關之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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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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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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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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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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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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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