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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7/2000
  • 公佈日期
    2000-06-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文憑 / 證書 / 教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大學先修教學 / 中葡文教育 / 教育暨青年司 / 教育暨青年局 / 廢止 /
  • 摘要
    核准有關小學、初中及高中的文憑和證書式樣--廢止八月七日第21/SAAEJ/95號、七月八日第19/SAAEJ/96號、十月二十一日第33/SAAEJ/96號及五月二十四日第17/SAAEJ/99號等批示所載的式樣。
  • 頁數
    第792頁
  • 註記
    核准載於本批示附件內並作為本批示組成部份的文憑和證書式樣,並在教育暨青年局屬下教育機構取得小學、初中及高中,包括一九九六年九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54/96/M號法令訂定之職業技術教育模式的學歷證明時使用。
    廢止一九九五年八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1/SAAEJ/95號批示、一九九六年七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19/SAAEJ/96號批示、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33/SAAEJ/96號批示及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7/SAAEJ/99號批示所載之式樣。
    本批示被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77/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