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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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3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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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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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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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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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電訊 / 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國際電訊聯盟 / 公司 / 費用;稅率;收費 / 處分;制裁;處罰 / 罰款;罰金 / 地區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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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規範發出公共地面流動電信服務臨時牌照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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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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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
刊登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廿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廿六期第一組的第13/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第九條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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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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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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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