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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63/2000
  • 公佈日期
    2000-09-1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其他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學習計劃 / 學士 / 大學學位 / 高等教育;大專 / 補充課程 / 課程 / 藝術 / 澳門理工學院 / 中文;漢語 / 英語 /
  • 摘要
    將平面設計高等專科學位課程和平面設計學士學位補充課程分別易名為綜合設計高等專科學位課程和綜合設計學士學位補充課程。
  • 頁數
    第1165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98/94/M號訓令。
    廢止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172/96/M號訓令。
    新的學術 — 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00/2001學年開始修讀的學生,其餘學生應根據一九九四年 四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98/94/M號訓令和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172/96/M號訓令核准的學術 - 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完成有關課程。
    本批示被二零零三年六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46/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默示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