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3/2000
  • 公佈日期
    2000-12-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合同 / 公共工程 / 負擔 / 2000 / 2001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路氹城計劃 /
  • 摘要
    許可與珠光工程發展有限公司訂立「NU4回旋處及NT2回旋處﹝路連貫公路﹞間的VU3.3馬路建造工程」的合同。
  • 頁數
    第1436頁
  • 註記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65/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