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3/2000
-
公佈日期2000-12-2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合同 / 公共工程 / 負擔 / 2000 / 2001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路氹城計劃 /
-
摘要許可與珠光工程發展有限公司訂立「NU4回旋處及NT2回旋處﹝路連貫公路﹞間的VU3.3馬路建造工程」的合同。
-
頁數第1436頁
-
註記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65/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