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74/2000
- 公佈日期2000-10-25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權限授予 / 社會工作局 / 澳門社會工作司 / 2000 /
- 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社會工作局局長。(葉炳權)
- 頁數第5876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二組第59/SAASO/99號批示。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二組第3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第一款第(十三)項。
- 相關法規-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