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8/2001
  • 公佈日期
    2001-03-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電訊 / 電話 / 流動電話;手提電話 / 國際電訊聯盟 / 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 / 按金;保證金;擔保 / 費用;稅率;收費 / 收費;票價 / 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 /
  • 摘要
    批准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網絡以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
  • 頁數
    第523頁
  • 註記
    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68/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第1/2001號臨時牌照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