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6/2001
-
公佈日期2001-09-2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9 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警察總局局長 / 人員 / 軍事化人員 / 警察總局 /
-
摘要核准警察總局使用的各種工作證式樣。
-
頁數第1058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15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