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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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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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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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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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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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文化中心 / 文化中心籌設委員會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運作 / 保養與維修 / 自動系統 / 設備 / 2001 / 2002 /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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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簽訂為澳門文化中心提供系統和設備的操作和保養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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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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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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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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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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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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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