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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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6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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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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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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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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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保安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治安警察局局長;治安警察廳廳長 / 代替 / 治安警察局 / 保安司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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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治安警察局代局長 。(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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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365-536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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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由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七日至本批示生效期間,治安警察局代局長所作之行為均獲追認。
廢止二零零零年五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二組公佈的第27/200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二組第10/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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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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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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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