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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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6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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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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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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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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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文化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治安;保安;安全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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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總部、各附屬單位及從屬機構(澳門博物館除外)、聖玫瑰教堂、聖若瑟修道院教堂及聖母雪地殿教堂提供保安服務的合約附註的簽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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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0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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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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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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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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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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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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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