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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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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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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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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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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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法規的公佈 / 修改 / 費用及罰款總表 / 調整;更新 / 費用;稅率;收費 / 罰款;罰金 / 無線電網絡 / 無線電廣播;收音機;廣播電台 / 應用;使用 / 安裝;設施 / 電訊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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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更改《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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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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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於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
在經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60/97/M號法令核准的《無線電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中,增加編號為1571、1584、1604的項目和備註(21),並把備註(12)改為該總表的第1584項的備註。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第2/2003號行政法規修改第1604項的規定。
本行政法規被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9/2005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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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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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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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