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6/2002
  • 公佈日期
    2002-03-0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0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公證書 / 合同 / 批給合同;特許 / 批給;特許 / 公共服務 / 海上運輸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旅客;乘客 / 碼頭 / 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深圳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深圳經濟特區(福永港)之間的海上客運服務營運批給合同公證書的簽署人。
  • 頁數
    第908頁
  • 註記
    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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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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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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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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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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