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uguês
LegisMac記錄
查看文本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0/2002
公佈日期
2002-03-27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3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衛生局
/
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
/
摘要
將若干權限授予衛生局局長。
頁數
第1311-1312頁
註記
追認衛生局局長在本批示公佈前於本授權範圍內所做的一切行為。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