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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1/2002
  • 公佈日期
    2002-04-2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章程;通則 / 人員 / 澳門大學 / 秘書處 / 行政-技術輔助 /
  • 摘要
    核准修改經八月二十三日第30/SAAEJ/99號批示核准的《澳門大學人事章程》第二十五條。
  • 頁數
    第60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
    修改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30/SAAEJ/99號批示所核准的《澳門大學人事章程》第二十五條。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8/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不產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