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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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1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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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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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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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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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博彩中介人 / 稅務豁免 / 報酬 / 費用;稅率;收費 / 稅 / 博彩 / 期限;期間 / 支付;繳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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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博彩中介人所收取之佣金或其他報酬之需徵稅率給予部份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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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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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第一條所指稅項之部分豁免為期三年,由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本法規被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23/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