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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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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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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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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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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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費用;稅率;收費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電訊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支付;繳付 / 期限;期間 / 公共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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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經營地面流動公共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牌照的發牌及續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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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5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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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5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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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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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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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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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