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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9/2002
  • 公佈日期
    2002-06-1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理工學院 / 人力資源 / 規劃;計劃 / 項目組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負擔 / 公共職能;公職 / 報酬 / 人力資源統籌研究中心 /
  • 摘要
    在澳門理工學院範圍內,設立屬項目組性質的人力資源統籌研究中心。
  • 頁數
    第68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布翌日生效。
    人力資源統籌研究中心作為一項目組,存續期限為二年,可續期。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第24/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將人力資源統籌研究中心的預計存續期延長一年。
    二零零五年四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9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將人力資源統籌研究中心的預計存續期延長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