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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公告 (AVCE) 37/2002
  • 公佈日期
    2002-06-0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3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公告 / 協約 ;公約 / 保護兒童 / 家庭;家屬 / 親屬法;家庭法 / 法律之適用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葡聯合聲明 /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知書 / 海牙 / 1956 /
  • 摘要
    命令公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於海牙簽署的《扶養兒童義務法律適用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當事國責任的通知書。
  • 頁數
    第2441-2443頁
  • 註記
    《扶養兒童義務法律適用公約》刊登於一九六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三期第603頁(第48495號法令)。有關通知書的英文文本刊登於本公告附件內。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二組第42/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於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在海牙簽訂的《扶養兒童義務法律適用公約》之中文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