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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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6/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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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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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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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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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澳門特區) / 培訓課程 / 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 / 服務時間 / 執勤意外 / 紀律制度 / 廢止 / 澳門保安部隊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假期;年假 / 澳門退休基金會 / 定期委任 / 散位 / 軍事化人員 / 人員錄用;錄取 / 職程與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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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澳門保安部隊保安學員培訓課程的錄取制度——廢止十一月十六日第54/98/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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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63-76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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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律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開始生效。
廢止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公布的第54/98/M號法令。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13/2002號行政法規規範保安學員培訓課程的運作。
本批法律被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2/2008號法律修改第三條第一款(一)。
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13/2021號法律撤銷保安學員特別培訓課程。
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13/2021號法律廢止本法律第二條第一款(二)項。
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13/2021號法律在本法律內增加第十一-A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