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53/2002
  • 公佈日期
    2002-07-0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7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費用表;收費表 / 商品;貨物 / 對外貿易 / 出口 / 進口 / 貨物運輸 / 對外貿易活動 / 澳門對外貿易分類協調制度 / 衛生控制;衛生檢疫 / 公共衛生 / 轉運活動 / 控制;管制;監督 / 權限;管轄權 / 軟件 / 錄音製品 / 錄像製品 / 產品 / 電話 / 電訊 / 流動電話;手提電話 / 廣播 / 電視 / 名稱;術語;冊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 摘要
    剔除第25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所指之不同組別的出口表及進口表的各種貨物。
  • 頁數
    第3063-3064頁
  • 註記
    本批示於公佈日之後滿三日生效。
    剔除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組第25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所指之出口表(附件二表A)C組中之貨物以及所指之進口表(附件二表B)B組、C組和D組中之貨物。
    本批示被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25/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