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15/2002
  • 公佈日期
    2002-08-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制度 / 管理 / 電訊 / 電話 / 公產 / 罰款;罰金 / 澳門行政法院 / 上訴 / 地區收入 /
  • 摘要
    訂定電信碼號資源的管理及分配的制度。
  • 頁數
    第924-928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43/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編號方案。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22/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附於第43/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編號方案所載的本地電話字頭指配表有關“2”字頭的號碼長度及用途。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26/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附於第43/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且經第22/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編號方案所載的國際信令點編碼。